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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在臺北》有溫度的社區-臺北社會住宅

本市社會住宅以混居為核心,持續透過分級租金補貼提供予不同收入所得者,更將以空間設計調控整體租金,使民眾及政府財政均可負擔。

社會住宅

在歐洲又稱「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更強調其「只租不賣」的精神),簡單的說是指政府(直接或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

興辦社會住宅,要對應不同受眾建設不同建物。從土地或建物的供給、辦理方法設計,到入住後的維護管理,牽涉既廣又深。

社會住宅相關的五個構面:建物、受眾、辦法、土地、維護管理。
社會住宅相關的五個構面

匯集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處、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教育局、財政局、捷運工程局等單位,以公辦或民辦、興建或改建、出租、聯合開發等方式辦理,輔以獎勵辦法來活化資產,造福更多受眾。

都發局已建置社宅住戶線上報修平台,目前都發局經營管理各社宅皆可使用報修及反饋E化平台。

規劃成立社宅行政法人,讓社宅更具彈性、業務推動更專業並講求效能,提升維護管理之效率

藉由青創戶設立與入住並導入公共藝術平台,舉辦多元化活動;導入循環經濟模式,延長社宅資源的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