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在臺北》有溫度的社區-臺北社會住宅
本市社會住宅以混居為核心,持續透過分級租金補貼提供予不同收入所得者,更將以空間設計調控整體租金,使民眾及政府財政均可負擔。
社會住宅
在歐洲又稱「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更強調其「只租不賣」的精神),簡單的說是指政府(直接或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
興辦社會住宅,要對應不同受眾建設不同建物。從土地或建物的供給、辦理方法設計,到入住後的維護管理,牽涉既廣又深。
